一.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是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有关本、专科教学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 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制订年度招生计划。
2. 组织各院(系)制定和实施本、专科教学计划、各课程教学大纲及各有关教学文件。
3. 组织全校的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和经验交流。
4. 会同学生处联系本、专科班主任,抓好班风和学风建设:组织选拔和培养学习优秀生,组织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5. 组织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编写的规划、审定和评优工作,负责全校教材的订购、印刷和供应工作,组织遘选和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人选的工作。
6. 组织制订本、专科各专业实习计划,协助各院系(专业)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并总结交流经验.
7. 负责组织全校课表编排和教室的调度工作,负责全校本,专科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学位和学历证明、学生证、校徽等),协助国际合作处做好留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8. 负责全校本、专科课程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组织教学优秀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优秀课程奖等的评选工作,会同高教研究所做好专业评估工作。
9. 做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抓好学生各类竞赛,争取取得好的成绩.
10. 制订学校实验室发展规划,组织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工作,检查实验课教学质量,交流实验教学先进经验。
11. 会同财务处编制年度本、专科生教学经费的预算,拟定分配方案,监督审核经费使用情况。
12. 协助人事处做好教学编制核算工作和拟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13. 负责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组织高级研讨班等师资培训工作;负责旁听生听课事宜。
14. 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系主任)职责
1. 在院长(系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院(系)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对院(系)教学工作负全面责任。
2. 组织制订院系的专业发展规划和专业的教学计划、大纲及实施办法,交院(系)会议讨论通过,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 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老师名单,督促检查各教研室开好新课(实验)以及新开课老师的试讲和申报审核工作,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老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4. 组织研究、改进教学和辅导工作,督促检查课程建设及教学法的研究工作。主持全院(系)教学改革或教学法经验交流活动。
5. 主持确定全院(系)教学人员培养对象和计划,负责组织教学人员进修活动和业务考核工作,参与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级、奖惩等项工作,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6. 组织、督促、检查各类教材编写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审核各专业编写的教材,保证编写进度和质量,组织推荐优秀教材出版或参加评优。
7. 组织制定教学实验规划,主持审定教学实验内容和教学实验有关技术文件,检查实验教学措施及效果.
8. 组织全院(系)班主任抓好学生班级的班风,树立良好的学风和考风,认真落实考试监考人员,并作好考试的宣传、教育和巡视工作。
9. 组织教师积极开展教书育人活动,重视对学习优秀生培养。
10. 督促,检查教务助理做好学生学籍、学业资料的统计和上报等日常教务工作。
11. 负责完成院长(系主任)和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院(系)教学秘书职责
1. 协助教学副院长(副系主任)组织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组织各专业、各年级课程及教学活动安排计划。
2. 经常深入教学第—线,了解学生的学风、学习效果及教学质重,协助教学院长(系主任)及时解决存在的教与学方面的问题。
3. 协助教学院长(系主任)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
4. 协助教学院长(系主任)做好生产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
5. 协助教学院长(系主任)抓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
6. 协助教学院长(系主任)搞好教学改革的试点工作。
7. 协助教学院长(系主任)做好学习优秀生选拔和培养工作,以及免试推荐硕士生工作。
8. 负责安排外校进修老师工作。
9. 完成院长(系主任)和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其它工作。
四.院(系)教务助理职责
1. 根据本、专科专业教学计划填写本、专科生的教学计划进程表,填写并分发教学任务通知书,填写教师授课表。
2. 协助编排本院(系)各班级课表,分发至有关班级和任课教师.
3. 处理课表调动事项。
4. 每学期上课前,及时将平时成绩记录本送交任课教师。
5. 考试前,将成绩登记表送至任课教师,同时协助安排考试日程并通知师生。考试结束后,及时收齐成绩,做好登录工作。
6. 及时通知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和家长,每学期放假前,将课程不及格情况统计表报送教务处,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协助安排学生补考。
7. 负责办理每学期的学生报到注册工作以及学生离校时的有关手续。
8. 办理学生各种学籍证件的名册准备、领发、补发和收回等工作,包括新生校徽、学生证的发放工作。
9. 组织好任选课(含公共任选课)、限选课以及跨系跨专业的选课工作,并按规定办理任选课的退选、改选等事宜。做好学生不及格课程的重修安排。
10. 办理本、专科生的有关教材和金工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方面的工作。
11. 学生毕业后,负责办理学生在校学习的历年成绩,并将成绩登记簿送交校档案馆永久保存。历年成绩报告表送学生处归入学生档案袋。
12. 协助落实听课制度,配合教学秘书安排院(系)、室干部听课,并收回听课记录表报院(系)领导和教务处。
13. 配合安排期未监考人员,收回监考报表,负责发放监考酬金,协助处理考试中作弊违纪事项。
14. 协助制订和落实外校进修教师的学习,作好考核成绩登录等工作。
15. 做好校、院(系)领导布置的有关教务方面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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