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并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为不断提高实验(实践)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积极工作,刻苦钻研业务。
2、模范遵守学校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完成实验(实践)教学、教学保障及科研任务。
3、树立“严格、严肃、严谨”的科学态度,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节约材料的思想教育,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4、做好实验室文明整洁和科学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实验室相关各项任务。
5、做好实验中心卫生、安全工作。定期打扫卫生,保持桌面、仪器、地面整洁,保证水、电、门、窗等安全。实验室若发生事故,要迅速设法解决并及时向实验室主任以及上级报告。
6、全体人员既要分工又要协作,共同建好、管好实验室。中心本部工作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新区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按规定的在岗上下班时间在岗工作(外勤工作原则上不能占用在岗时间),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在岗者,必须事先向分中心主任请假,请假时间超过一天者需向中心主任提交书面申请并在所挂靠学院教学院长处报批。教职工因工出差,需经主管学院教学院长同意,且安排好教学和实验室工作。
7、中心值班人员要做好中心日常值班工作,按值班要求如实填写值班表。值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值班时间不能离开值班岗位,上课时应尽可能协助任课教师检查仪器,排除故障,进行仪器的小修理。课后配合任课教师检查仪器、工具等,全面负责门、窗、水、电方面的安全。
8、负责实验仪器技术管理的人员,必须于实验开出前将实验仪器全部检查一遍,确保实验时仪器、设备、材料的正常使用。有故障的仪器要及时检修,保证备用仪器不断档。为确保实验(实践)课质量,除有特殊原因,不得任意减少实验仪器的组数。做好仪器保养工作。每学期至少一次对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维护;光学元件进行清洁擦拭。学期结束前需将仪器归类保存,做好防尘、防锈工作。
9、做好中心帐、物、卡管理;仪器借、还管理等工作。
10、中心设备、仪器购置程序是:① 经主管人员批准后购买或定货(1000元以内的由各分中心主任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中心主任审批,固定资产由主管教学院长审批)。② 新购设备到货后,有关责任人及时验收,凭验收报告办理报销。③ 设备、器材报销前需经设备秘书登帐、签字,再经主管人员签字后报销。④ 固定资产和非固定资产要及时登帐、建卡。
11、实验技术人员参加教学工作,具体要求见《东南大学教师工作规范》及《实验课程教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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